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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北京消防集中开展“2016春夏平安行动”

2019-07-25 16:44:30

北京消防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,在全市范围组织集中开展“2016春夏平安行动”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,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,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,采取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,系统牵动与属地能动相结合,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,确保春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。

  工作重点:一是紧盯薄弱环节:
  城乡结合部地区和老旧平房区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,重点地区、重点社区(村)微型消防站建站率不低于50%,并按需要配置必要消防设备和义务消防员;消防安全预防及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高,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,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。
  社区应急车通道。建立健全社区火灾防控网络,督促居民住宅区产权或管理单位履行社区应急车通道管理职责,组织开展排查,采取停车管理、应急疏导等针对性措施,强力督促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;积极发动和指导治安巡逻队、义务消防队、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社区应急车通道畅通情况进行巡查,确保社区应急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。

  二是紧盯重点场所:
  人员密集场所。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、维护保养不到位,疏散通道堵塞、安全出口锁闭,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,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,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,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。
  超高层建筑。超高层建筑立足于自防自救,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,高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,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、竖向火灾蔓延控制、人员安全疏散、消防设施运行、避难设施、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、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并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,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。
  城市轨道交通。轨道交通建设、施工、运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,高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,重点针对高峰时段大客流、防烟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、人员安全疏散、列车运行火灾预警处置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、暴恐袭击可能引发火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并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,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。
  超大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筑。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,高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,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、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、步行街及中庭防火、消防设施设备联动、餐饮场所使用明火、人员安全疏散、违规设置店铺摊位、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、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并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,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。
  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企业。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,依法建立专(兼)职消防队伍,重点针对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、消防设施运行、灭火药剂储备、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、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并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,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。